1. 主页 > 企业服务 >

办理邗江食品流邗江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

办理邗江食品流邗江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

民以食为天,现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问题也越来越重视,其实办理相关的资质也并没有那么难,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,准备好相关的资料,今天,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具体的办理材料。

一、办理食品流邗江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

(一)申请食品流邗江可证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1.《食品流邗江可申请书》;

2.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;

3.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;

4.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
5.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;

6.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;

7.食品安全管理制度;

8.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;

9.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(二) 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,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,不需提交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复印件。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 审验后退回。

二、办理要求

(一)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。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,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;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,该企业为申请人;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邗江可,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。

(二)申请食品流邗江可证所提交的材料,应当真实、有效、符合法定形式。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三、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的,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,自愿申请换证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,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《食品流邗江可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提出申请,经审核机关审核后,领取食品流邗江可证。



http://hanjiang.cpa.js.cn/fuwu/31214.html
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微信号:13405609889

工作日: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